以北京为例,到2012年底,北京建设全市金融网点监控报警联网系统3000多个、近10万路图像。到2013年初,北京市有80万个摄像头,主要交通道路、大中型商场、水电气热、金融等重点要害部位已100%普及了技术防控设施。在北京已经支起了一张密集的“天网”。不仅北京,近年来我国多地已建成天网系统,能够对固定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和信息记录的视频监控。从安全来说,视频监控的确是增加了公民的安全感。监控作为一个忠实可靠的“目击者”,在找不到目击证人,现场缺乏痕迹物证甚至是没有现场可勘的情况下,监控图像往往成为关键突破口。监控能够保护公共财产安全、监督食品安全、维护交通秩序、方便个人家庭……但也有人担心它无时无刻不在窥探我们的隐私。
监控有利弊安全隐私难两全
曾有“情侣地铁站拥吻”视频片段被广泛传播,再有商场监控摄像头拍下顾客刷卡输密码的镜头,更有“厕所视频”不胫而走,甚至被用作非法途径。接踵而至满天飞的视频监控图像涉及到越来越多隐私,也让越来越多的公民开始担心隐私问题。
近日小编看到一则新闻:北京国贸三期一家玩具店里丢失了一只限量版的玩具兔子。经查看监控之后店主称监控记录了当时玩具被拿走的情形,而后店主的丈夫通过网络公布了视频中拿走玩具的两名女士的监控图像截图。而对于此事,北京某律师表示:商家擅自曝光女子形象,涉嫌侵犯该女子的隐私权。“在我国刑法遵循无罪推定原则,未经人民法院审判定罪,不能认定任何人有罪。公民的肖像、个人信息等隐私受法律保护。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是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商场布有监控是很常见的一件事,通过监控商家可以检测人流信息,可以记录交易情况,从某方面来说是利于买卖双方的事情。但是在本案中,由于监控图像的不当传播,造成了侵犯他人隐私的后果。那么对于现在的无监控不安全的时代,我们的隐私安全又该怎么保证?
安全与隐私你要怎么选择?
小编在逛论坛的时候发现一篇名为“身边的电子监控越来越多,你担心不担心泄露你的隐私?”的帖子,更有大批网友纷纷留言表达自己的看法,下为部分评论截图:
部分评论截图
看了大部分网友的评论,小编总结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受欢迎,私人空间不应该或者应尽量避免监控摄像头的出现。作为人多眼杂的公共场所,监控摄像头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每个公民的安全。但是也有人提出问题:作为公共场所的商场试衣间难道也需要摄像头?银行ATM机上方的摄像头难道不会拍下你取款的全程泄露你的个人信息导致财产损失?网友的担心不无道理。11月28日,公安部昨天公布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社会公共区域的视频图像采集设备安装位置应当与居民住宅等保持合理距离,并对禁止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设备的场所作出规范。同时《征求意见稿》规定,在可能泄露他人隐私的场所、部位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设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其中,单位安装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安装的,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条例》规定旅馆客房、集体宿舍以及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可能泄露他人隐私的场所、部位,禁止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设备。对于获取的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视频图像信息不得非法泄露。
从该则条例中看,相关规定不仅可以有效规范和保证视频监控布点、安装、使用、调取、销毁等程序的正当性,而且也能实现对个体权益的有效保护。其实在小编看来主要有两个问题:一个是监控点的设置,另外一个是对监控人员的监管。监控能够增加安全感,但是因监控泄露个人隐私这肯定不是安装监控的初衷,如何将保证安全与个人隐私的保护结合的更好,相信该条例的实施能够缓解现状。
慧聪安防网总结
小编每天穿梭在人群之中,公共场所的监控点给小编以安全感。我们也能看到有很多这样的案例:公众场合当街激吻、随地大小便的视频图像被曝光,这样的行为显然是在公众场所不应该发生的。所以小编认为公众场合安装监控点是非常有必要的,不仅增强安全感,还规范了很多人的行为。但是对于自己的私人空间如果受到不法监视,相信每个人都是拒绝的。另外,对于监控人员来说,提高素质是非常有必要的。否则一边谈安全一边被暴露隐私,究竟是否真正“安全”还是有待考验的。
监控与隐私的关系需要平衡,以牺牲个人隐私的全监控时代不可取,这样安全也是禁受不住拷问的。尤其是在人格尊严权被广泛重视和受法律保护的当下,亟需用有形的法律捆住监控背后的暴力之手,从而避免其“野蛮生长”在监管的“空白地带”。